精神病院“也要挣钱吃饭”
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精神病院为了盈利,见了病人就收,“以填满空床位为目的”。
“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定,目前收治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何恬说,法律的缺失是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类似李健萍案的根本原因。
何恬介绍,目前,非自愿性住院诊疗的精神病人,其病情判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亲属提供的相关病史以及病情描述。
“国家是有相关的精神病检测标准的。”何恬表示,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性、客观表征不像其他病症明显,在病症判断上,主观因素产生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正规点的医院可能会依照国家相关检测标准,进行入院前的诊断,以及一段时间的观察治疗,相当多的医院,仅仅是按照亲属提供的资料,就予以收治。”何恬说,张伯明案中的精神病院就没有做任何诊断。
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精神病医疗水平落后造成的,但是,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精神病院为了盈利,见了病人就收,“以填满空床位为目的”。
据重庆卫生局方面介绍,目前,除了像妇幼保健院等国家重视定向医院是全额拨款以外,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内的医院,都是少量拨款、多数自筹的情况。
“精神病院作为特种疾病医院,在经营体制上跟普通医院并没有区别,他们也要自己挣钱吃饭。”何恬说,在医院把关程序缺失的情况下,亲属提供的病史叙述,就成了当事人强制治疗的唯一关卡。
“一个人被诊断为精神病人,亲属可能是首要受害人,但亲属也可能成为受益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专家杨小君此前曾表示,“如果存在这种受益利害关系,而又由亲属单方决定精神病人(也可能根本未患病)的非自愿住院治疗,对‘精神病人’而言,未免欠缺公平而显得过于草率了。”
“重庆的这两起案子,当事人所在单位、当地居委会、民政部门都没有进行相关干预,这很能说明问题。”何恬认为,政府公共管理的缺位、社会监督作用的薄弱,是目前收治体制上存在的漏洞。
精神卫生法已有时间表
目前的法律规定,都不是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律。何恬认为,弥补漏洞的根本办法还是尽快出台专门的精神卫生法。
“如果能够按照现有两个法律的规定处理,李健萍类似的案件应该都能够避免。”何恬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亲属在送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前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做出宣告。只有法院宣告公布以后,相关亲属才具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资格,才能将病人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程序。即公民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但她表示,精神病的相关鉴定需要3到6个月,法院公布又要3个月,从精神病病理上讲,是不合适的。这是因为,目前的法律规定,都不是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律。
何恬认为,弥补目前精神病人收治体制漏洞的根本办法还是尽快出台专门的精神卫生法。
根据《检察日报》报道,我国卫生部1985年就开始筹划精神卫生法的出台,至1990年已十易其稿。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孙东东透露,当时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非自愿住院治疗体制”。
而后的十年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精神卫生立法进展十分缓慢。2000年,卫生部、民政部、全国残联、全国妇联又重新将此法草案提出来讨论。
根据《法制日报》消息,2005年9月4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精神卫生法已经起草完成。该法案将致力于解决目前精神病鉴定仍处于普通法医鉴定范畴、医务人员又是医生又是“警察”(强行抓人)等突出问题。
“根据联合国的相关规定,一个国家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就有条件出台精神卫生法,现在我国年人均GDP已经达到3000多美元,还没有我们的精神卫生法。”孙东东表示,这就导致了目前出现了包括正常人被亲属送进精神病院、确实患病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救治甚至危害社会等问题。
他表示,这部法案已经进入成熟阶段,立法步骤也基本上具有了时间表。
他强调,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性,和判定的主观性因素比重大,即便立法完成以后,关于精神病收治体制问题,仍然需要不断的完善,还要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链接
媒体报道的部分强送精神病院案
●据《重庆晚报》报道,张伯明被妻子两次送往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06年4月,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强制收治正常人到精神病院的参与者统统构成侵权。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企业家何先生声称因夫妻矛盾,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状告收治他的广州某脑科医院,要求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100万元人民币。2006年8月7日,该案在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西安晚报》报道,2004年7月14日,牟华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将把自己送去精神病院的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与他脱离父女关系,并赔偿精神损失。
●据《成都晚报》报道,74岁的吕先锡被4个儿女送进精神病院。2004年9月法院判决,其子女与精神病防治院各赔偿吕先锡精神抚慰金600元,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吴秀丽被丈夫仇国立疑为有精神病送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其后,吴秀丽将丈夫和医院告到法院。2004年2月9日,上海市长宁法院一审判决其丈夫和医院分别赔偿吴秀丽精神损失费45000元、5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向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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