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从去年9月份开始,张家口市声势浩大的大境门综合开发工程全面启动。如今,大境门外的各类建筑已经拆除了近7000平方米,大境门愈显宏伟。目前,大境门内2号区域的详规已经制定出来,在报批后即可马上动工。 但是,由于在大镜门保护的具体范围上,在开发商委托相关公司制定的详规中大境门的保护范围是30米,而文物部门则根据省政府的明文规定,认为大境门长城的保护范围应该为50米。开发商与文物保护部门产生分歧,使得大境门内的开发改造暂时搁浅。
据介绍,大境门的综合开发项目采取分块实施的办法,共分为7个地块。大境门内2号到5号地块由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该公司张家口方面的负责人介绍说,大境门内的2号到5号区的详规他们是委托了法国的一家设计公司制作的,由于当时大境门综合开发的控制性规划中,有关城墙的保护范围定为了30米,因此详规也依照这一标准制定。如今,文物部门又提出50米的保护范围,这让他们难以接受。因为如果按照50米的保护范围规划的话,他们的开发面积将减少约1000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000到4000元的地价计算,他们的损失相当大。记者在采访中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该开发公司曾表态,如果按照50米的保护范围的话,他们将放弃此地块的开发。
面对当前关于保护范围的争执,张家口市文物局副局长贺勇告诉记者,在大境门制定控制性规划中,文物部门并未参与。直到详规制定出来后,他们才发现城墙的保护范围有问题。
据贺勇介绍,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82]157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长城城墙的保护范围均以城墙基外缘为基线,向外各扩张50米。开发公司抛开这一规定,制定30米的保护范围显然是不合法的。更何况在文物的保护方面,保护范围越大对于文物越有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考虑到大境门的综合开发进度问题,以及一旦目前开发公司放弃开发会对整个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等,张家口市桥西区文体旅游部门特向张家口市文化局、文物局进行请示,拟同意30米的保护范围。但贺勇则告诉记者,这一问题事关文物保护的大局,他们目前已建议桥西区有关部门向省里有关部门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