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在加油站花钱加油,想索要一张正式票据,在保定市的一些地方却成了“难于上青天”。这很让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司机们挠头。
近一段时期以来,本报经常接到司机师傅的投诉,说在保定地区的许多加油站加油时,加油站工作人员不作任何提示,等汽车加满油想走时,却被告知没有正式发票,只能给开一张临时收据,司机可以在以后的时间里到加油站换取发票。
本报记者在驱车外出的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这种现象。7月30日,在保(定)阜(平)公路唐县北店头收费站西侧路北一家中国石油的加油站,记者加满150元的93号汽油后,在交钱索要票据时,加油站工作人员说没有正式发票,只能给一份收据,将来可以凭收据到这里来换取发票。原因是原先的发票用完了,正在等着换取新的发票。8月6日,记者从曲阳县的郎家庄到唐县的北店头,汽车行驶了数十公里,都没有找到一家能开发票的加油站。最后在北店头收费站西侧路南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工作人员也是先说没有发票,记者说明没有发票就不会加油时,工作人员向一位年长者请示后,才说可以开发票。
唐县国税局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国税部门一般给加油站每月核定一至两本税票,加油站用完后可以拿用过的发票底联到税务局领取新的发票,有时赶上税务局当天不办理此项业务,加油站就要等上一两天,这样就可能有个时间差。可天天无票,又怎能是什么时间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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