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诗芹)记者8月29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保障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到2010年,全省所有乡镇、村均建有一所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卫生院、室。
省卫生厅近日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建设具体目标和任务做了明确要求。 到2010年,我省农村卫生工作要达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规范化的卫生室,使农民“看得上病”;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使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及其它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努力使农民“看得起病”。全省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全省大部分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争取2010年以乡镇为单位的国家计划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2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