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张睿)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今日起,成都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将正式从原来的0.65元/立方米上涨至0.80元/立方米。新价格将从10月1日起的居民水表抄见量开始执行。 这意味着,成都市居民今后每用1吨水,需支付1.35元的自来水费和0.8元的污水处理费,共2.15元。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后,一个月用水20立方米的普通家庭每月将多支出3元钱。
除居民生活用水外,本次污水处理费上调还适用于公立学校、幼儿园;部队的办公及生活用水;城市绿化、环卫、消防用水。其他性质的污水处理费本次不调整。本次调节对低保对象仍实施“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每月低保对象按调整后标准交纳污水处理费,之后再按此次调价金额的100%全额统一返还给低保对象。
为何要涨价?
兴蓉公司:解决污水处理困难
对于此次价格上调的原因,成都市水处理主体单位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之前收取的0.6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仅够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而不能支付管网运行成本。他表示,成都污水处理厂运行还存在一定困难,为了维持污水处理厂的运转,成都市财政每年要补贴1个亿。目前,成都还确定在江安河、双流航空港、新都三河场、龙泉驿西河场新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费用,能进一步加大成都市的治污力度,十分必要”。
为何不听证?
物价局:去年5月已听证通过
此次涨价为何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5月24日举行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上,就已通过了成都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0元/立方米的方案。但当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经市政府同意,采取了0.80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分两步逐步执行到位的实施方案。因此从去年7月1日起,先按0.65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未到位的0.15元/立方米在适当时候调整到位,“经过1年的过渡,此次调整就没有再经过听证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