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益示范工程实施步骤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的实施分七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
新闻发布会,将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的评选活动在媒体上公布。
二、材料申报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评选活动的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报办法:参评组织或个人自荐与他荐相结合。
2.申报程序:自荐(他荐)的组织或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评选标准申报材料,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附后)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初评阶段
征集500个项目。按评选标准收集、分类、整理、审核申报材料后,筛选出50-100个项目给专家委员会作为候选名额。
四、公示与核查阶段
媒体公示:将候选对象在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媒体以公益时报与新浪网为主。
核查:公益时报编辑部记者对候选对象进行访问、调查。
五、终评
专家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核查后的各奖项的候选对象进行投票,得出终评方案;组委会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投票和公示核查结果最终审定评选结果。
六、颁奖典礼
在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隆重表彰,并同时举行“公益示范工程展览展示活动”。
七、后续宣传与追踪
加强对获奖者进行深度报道,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的社会影响。
给所有获奖者建立公益档案。
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