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国首部健康险管理条例———《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今后,投保人是否得到赔偿的最终话语权将不再是保险机构,而将来自于医疗机构。从今日起,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市场上类似的健康险即将退出市场。
新健康险重回保障功能
据了解,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活到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这样“生存给付责任”让健康险带有了投资色彩,《办法》的实施,使健康险去掉了这一理财功能,让健康险产品真正回归保障功能。
即将退市的健康险虽受青睐
但不要盲目购买
9月1日起,部分以“有病赔付、无病保本”为卖点的健康险要逐步退出市场,但不少市民却想赶上这末班车。据了解,市区的林小姐几年前就购买了一款定期重大疾病险,20年期大概要交2万多的保费,但这笔保费可以在林小姐生存到60周岁时一次性返还,林小姐认为返还的保费正好可以作为自己日后养老的一个保障,还比较划算,也算是一种理财方式,对这份险种也比较青睐。
但专家在此提醒市民,即将退市的保险不应盲目购买。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盲目购买即将退市的险种是非常不理性的,消费者应冷静分析自己的真实需求,认真了解新、旧版保险的条款,真正领会条款的意思。新版的健康险出来后,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需求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理赔应按照通行医学标准
新《办法》的一个亮点就是市民投保后能否获赔将由医疗机构说了算。保险公司拟定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得在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这将改变一些市民原来在生病之后却由于医院的诊断结果与保险合同的病种名称有出入,保险公司因此拒绝赔偿的情况,避免了以往投保容易理赔难的事情发生。
新健康险可以组合购买
据了解,目前重疾和养老一直是寿险公司的两大热点,但重疾险在人们的印象中应该是没得大病拿不到钱,如果退保则最多只能拿到本金,不会有盈余。业内人士建议,投保人可以选择“健康保险+分红保险”的投资组合,这样既可以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也可以通过保险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当然每个人要根据实际所需来选择健康险,如有社会保险和没有社会保险的人,在投保健康险时就要有不同的选择。
对于已经有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就可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这样一旦发生疾病住院,除了可以通过社保进行费用的报销外,还可以得到补贴,减少自己的花费。比如保险合同规定,客户住院每天可以得到200元,客户生病住院20天,花了6000元,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了3500元,还可从保险公司得到一笔4000元的住院补贴,这样客户一共得到了7500元,不仅弥补了6000元的住院费用,还得到了1500元可以作为疗养费用。而对于没有投保社保的人,则可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保险”,这样可以把医疗费用拿到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报销,也可以减轻负担。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