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8月30日4版近日,海口市政府要求从9月15日至10月31日,集中收缴2006年度义务植树绿化费每人每年24元。否则按照人均义务植树5棵的任务组织完成相应植树任务。
海口晚报网9月1日讯
海口市将收缴每人每年24元的义务植树绿化费,此举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市民质疑收缴绿化费有4项条款不具可操作性。 昨日,海口市绿委办一负责人对此一一作了解答。
种树前要培训
监管权落到单位
绿委办一负责人郭先生介绍,居民必须参与种树中去,这样才能达到征收绿化费的目的。对于居民缺少相应知识的问题,绿委办表示,在组织前去种树之前,将会由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培训,种树时将有专业人员现场把关。
监管权可落实到植树基地的产权单位,因为很多义务植树都是为项目服务的,因此可将监管权落实到这些项目单位,并将征收的绿化费划拨一部分用在这方面,或者是由政府出面协调经费问题。绿委办将负责对这些项目单位进行监管。
绿化费使用情况
审计部门要监管
郭先生表示,园林局征收绿化费后,将有上级绿委办和同级人大、审计等部门对绿委办使用绿化费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绿化费使用是否合理。
针对绿化费征收后,进行事后公布,可能有缴纳了绿化费的市民看到征收结果后觉得不平衡。郭先生分析说,征收绿化费,主要目的是唤醒市民的环保绿化意识,如果有市民觉得“划不来”,那属于个人认识的问题;并且随着追缴制度和惩罚措施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漏网之鱼也会越来越少。
对于未交纳绿化费的市民,绿委办目前的追缴途径主要是通过各区职能部门追缴,措施是对不肯交纳绿化费的市民进行“通报批评”。不过,他也觉得,关键还是依靠公德心的约束,至于是否要联合其他部门比如税务局加大追缴力度,这位负责人表示,将绿化费纳入税收这一做法,海口还难以实施。
“漏网之鱼”
将被加倍罚款
监管申报人数是从源头上堵住了逃脱交纳绿化费的一项措施。郭先生介绍,目前绿委办主要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管,例如,可以从人事局的备案了解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情况是否属实,国资委也可以提供一些国企的相关资料。一些私企和个人,市园林局将委托各区园林局进行监管,再由区园林局委托各街道办、居委会落实。
郭先生同时也表示,一些“散户”可能是最大的“漏网之鱼”,将会采取“杀鸡儆猴”的办法,对这部分居民加倍罚款,并设定一个缴罚金期限,逾期不执行者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帮助浇水挖坑
也算义务种树
许多市民认为没地方种树,怀疑政府的初衷是为了收钱。郭先生认为,这实际上是对义务植树尽责的误解。他表示,实际上帮助浇水挖坑都可算可作为尽责。目前,我国义务植树方式主要有:个人直接参加植树、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参加义务植树宣传、认建认养绿地等,每个公民可以选择采取其中一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目前海口市正在酝酿多种形式义务植树,提高市民的尽责率,并对各种尽责方式的劳动量的量化折算进行调研。郭先生认为,参考内地城市比较成熟的做法也不失为上策,如参加为国家或集体采种、育苗、整地、浇灌、抚育、管护、栽花、种草、运苗、运水等义务绿化劳动,可顶替义务植树任务。市民为林木安装围栏,拿出树种给绿化部门,帮助管护单位为花木浇水,如果有单位有很多盆花,在政府需要时,愿拿出来放在指定位置摆放营造节日气氛等,应该都可以算尽责了。(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