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日讯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省国资委指出我省国有资产法制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企业无形资产意识淡薄。“天涯海角”是三亚市乃至我省旅游行业的品牌,却被对天涯海角景区无实际开发和经营管理权的一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抢先注册了包括“观光旅游”服务项目在内的六类“天涯海角及图标”商标。 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向国家工商局查询有关类别商标过程中获悉后,基于保护天涯海角景区品牌和商誉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异议被驳回。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外部人”导致企业涉法纠纷。某公司下属一家全资子公司属拟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对某金融机构负有2557.78万元债务。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在企业关闭破产方案实施前转让或出售已确认的债权,也不得加紧追讨债权及担保责任。但债权人于今年年初联手拍卖市场将债权违规以34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一个律师。这位律师以债权人身份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冻结了该公司下岗职工生活费和职工集资建房款621万元。(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