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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宏颖通讯员张鹏)8月31日,记者从市档案馆了解到,“人民作家”马加的家属,近日将其遗作、手稿等资料,悉数捐赠给市档案馆。目前,市档案馆已为马加建立了“名人档案”。
马加1910年出生,新民人,中共党员。1928年入东北大学,同年开始文学创作,并主编进步文学刊物《北国》。“九一八”事变后参加北平“左联”并创作了长诗《火祭》、长篇小说《登基前后》等。马老是1942年参加延安文艺座谈会的惟一一位辽宁作家,他在1945年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后,写出了全国第一部抗战题材的长篇小说《滹沱河流域》,受到广泛赞誉。1946年,马老响应党的号召,从延安来到东北,写出了长篇小说《江山村十日》和中篇小说《开不败的花朵》等代表作,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创作了长篇小说《在祖国的东方》。“文革”前,马老出版了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红色的果实》等作品,晚年又创作了《北国风云录》、《血映关山》两部长篇小说,分别荣获全国满族文学奖、东北文学奖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优秀作品一等奖。马老还出版了回忆录《漂泊生涯》,并选编了400多万字的《马加文集》。为表彰这位德高望重的延安时代的老作家,2000年2月,辽宁省政府授予马老“人民作家”的光荣称号。
2004年10月21日,马老因病医治无效,在沈阳逝世,享年95岁。近日,其家人将马老生前创作的珍贵手稿、照片、著作、纪念文章、音像资料、文集等遗物,全部捐赠给沈阳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在接受捐赠后,立即着手为马老建立个人档案,并于日前完成,列入市档案馆的“沈阳市名人档案”系列。摄影王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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