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记者李明罡/报道
本报讯因冠心病突发住进医院,本应全部自掏腰包的4272元医疗费用,因参加了住院医保,自己只承担全部费用的53%———240元的保费“换回”2024元的报销,这样的好事实实在在地发生在长春市民中间。 自5月8日在朝阳区、南关区和低保人员中启动城区居民住院医保试点以来,长春市已有5.5万人参加了该保险,其中因病住院的179人(次)共计报销了医疗费用62万元,人均达到3463元。
家住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的李某,因患肺癌住进了医院,期间共计花费22483.06元。由于其在试点期间参加了住院医保,结果在出院结算费用时,医保承担了53%。
李某家属告诉记者,当得知长春市启动城区居民住院医保试点,且参保人员不受本人健康情况限制后,李某立即到所在社区办理了参保手续。结果缴费满两个月后,他住进了医院,享受到了住院医保带来的实惠。
据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只需交纳240元的保险费(18岁以下每人每年缴45元),在参保两个月后就可享受到最高达80%的医疗补偿金。而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缴费10元,每季度缴纳一次,缴费满一个月后,享受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和城镇职工医保相比,城区居民住院医保的起付标准更低、所含报销药品种类更多,国家规定的15250种病症都在报销之列。只要是参保的居民,生病后都可到4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居民住院医保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一些患大病、重病患者就医难的问题,尤其是给一些大额医药费用患者带来了福音”,该负责人介绍说。如果您对城区居民住院医保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0431)5641912、5679967进行咨询。(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责任编辑:实习生高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