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敬儒昨天省物价局发出《关于物业小区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物业小区用电暂不执行两部制电价,并对过渡期电价作出规定。
通知说明,根据《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物业小区中的动力用电、商业写字楼用电等,用电容量100KVA及以上应执行两部制电价,但鉴于用户报装容量大、实际负荷较小、用电时间较短等原因,造成基本电费分摊困难,也不利于规范管理,决定对物业小区用电暂不执行两部制电价。
居民物业小区用电价格
《通知》规定,居民物业小区的居民生活、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居民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居民物业小区内的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居民物业小区用电价格
《通知》规定,居民物业小区的居民生活、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居民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居民物业小区内的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
商住混合纯居民用电价格
商住混合物业小区中纯居民部分:居民生活、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
商住混合纯商业用电价格
商住混合物业小区中纯商业部分:经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
商住混合用电价格
商住混合部分:(居民生活、公共照明、消防、电梯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
商业写字楼用电价格
规划报建、用电报装实际用途为商业写字楼的,其照明、电梯、消防、抽水用电价格为: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
学校医疗机构用电价格
党政军机关、学校、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公共路灯、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抽水用电价格为:0.75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65元/千瓦时(1KV以下);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82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35元/千瓦时(1KV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