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此次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的一个重要举措,昨日,记者获悉,《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出炉。
商品房市场并不适合所有人进入,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将是更多低收入家庭的选择,随着《办法》的颁布实施,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将成为廉租房制度的受益者。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低收入家庭不再处于低收入行列时,将不再享受特殊待遇,此次颁布的《办法》将对廉租房实施年审,以打破廉租房终身制。
本报记者 江敏
保障覆盖面将扩大
此次《办法》要求各地不断扩大廉租房住房保障覆盖面。建设部要求,各地制定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科学测算资金需求总量,明确资金筹集方式,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中长期规划,确定年度计划。”
廉租住房制度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中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必须是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其实,2003年,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但截至2005年底,中国仍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和实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房制度的加速建立,将是此次宏观调控一个非常必要的手段。”业内专家指出,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进入廉租房市场,不但有利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商品房市场的持续发展,在专家看来,低收入人群其实并不是适合进入商品房市场,尤其在当前房价不断攀升的现实面前。
年检打破廉租房“终身制”
依照此次《办法》的规定,居住在廉租房之内的低收入家庭,一旦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标准,可能将不再继续得以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办法》要求,严格实施年度复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办法》要求规范审核程序,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答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实施相应保障;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经济条件不断改善的人群,将不能享受廉租房,年审制度将有效打破部分地区因没有严格审核而变相导致的廉租房“终身制”。更为重要的是,严格的年审制度将会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房制度。
值得注意是,就在《办法》颁布的同时,《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也正式颁布,它将真实记录廉租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状况,为年审提供有力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