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买卖商品,只需通过简单的注册,交50元会费,就可以在3个月内净赚10万。”此类在不少论坛都出现过的帖子并不陌生。大部分帖子都有相同的主题,就是只要缴纳几十元注册入会,就可以得到一个代理网站,通过网站发展下线,并可以收取下线的会费,如此发展,短短几个月内就可以获得高达1000倍的投资回报率。 在这些网站上,往往会宣传某某人加入后2个月内收入10万,半年后收入百万,以巨大的收益诱惑网民加入其扩张的网络中。而其过程却相当轻松,可以坐收渔利。
本版撰稿 王怡泓
预备会员汇款50元荣升站长
记者联系到一个在网站发帖的上线,其向记者介绍了传销网站是如何层层搭建起来的。首先,传销系统会为下线提供一个网站,登录到某此类网站看到宣传,“本网站收取一次性正式会员费为100元,注册会员立即拥有空间为50兆的精美公司网站,网站模板可供选择,可随时通过会员登录管理和更新网站资料,操作规程维护方便快捷,更可以设计成具有个性的自主网页和商务网站等,可以利用网站作为广告发布平台、产品销售代理站、下载站等。”和传销没有一点挂钩。
预备会员要向网页上提供的5个地址分别汇款,金额分别为:一级代理10元,二级代理10元,三级代理10元,四级代理10元,网管10元。这意味着5个人都是新加入者的“上线”,当他们收到汇款后会从系统里为你激活账户。至此,新入门者拥有一个以自己的ID命名的营销网站,“荣升”为站长,并拥有发展下线的资格。
成为正式会员之后,所要做的就是宣传自己的网站,猎取下线。系统设定的规则是,任何一个通过你的网站注册的会员都将成为你的一级代理,任何一个通过你的一级代理网站注册的会员就成为你的二级代理,以此类推,一个会员最多拥有四级或五级代理。
为了保证利益的“合理”分配并防止下线过多导致失控,基本上所有的代理营销网站都会限定下级的层数,也就是说,超过一定的层级,之后代理发展的会员不用再给汇款。因此,想继续获得下线上缴的人就必须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再发展出新的一级代理。
网络传销尚缺法律界定
根据《直销管理法》关于传销认定的文件,其中将传销界定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网络传销在各个方面都符合对传销的描述,包括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并取得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先加入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从他们交纳费用中获利,收益数额由加入者先后顺序决定;组织者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的费用,而并非真正来自商品营销利润;组织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交费用数倍的回报。
虽然对于传销,国家有着明确的说法,但对于什么是网络传销,法律上尚未有明确的界定,这就给了不少传销公司钻空子的机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运武教授指出,立法打击网络传销刻不容缓,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规,很难保障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地发展。
网络传销公司背后是谁在操控?
此类网站往往都没有经过工商部门许可的企业在管理,而只是个人网站,所留下的联络方式也往往只有电子邮件和即时聊天工具如QQ号码。上线和下线之间往往都通过网络工具进行联络,受骗者很难查证网站的真实性和其上线的真实身份。
由于网络传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加之互联网上的网站无以计数,传销网站也多如牛毛,因而除非受骗者或知情者举报,有关部门将很难发现。但是,虽然网络传销近年来发展相当迅速,真正投诉举报的受骗者却不多。有的受骗网民自认是心甘情愿上当,况且金额不大,便懒得追究。有的受骗网民则认为,反正投诉政府部门也管不了,所以报案与否也就无所谓了。
网络传销的组织者固然不会承认自己从事的是非法传销活动,相反,还往往巧言令色地标榜其与传销存在重大区别。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或判断能力不强的网民,往往抱着不劳而获的心态或者试试看的想法轻易地掉入网络传销的漩涡。
记者提醒
网络传销的主要骗术
据工商部门介绍,网络传销的骗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广种薄收,大面积撒网,骗一个算一个。这些非法组织的成员,用一些特殊的软件工具进行邮件群发、短信群发,有时一天就可以把信息送达上百万人。
二是打着网上学习的旗号,建起所谓的学习型网站,提供所谓的免费学习资源,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欺骗。
三是披着“电子商务”的外衣进行非法的网上传销,让人相信只要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发财致富。而互联网非法传销最大的危害群体是在校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