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鲁江齐晟博)近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
据了解,《通知》规定,在棚改过程中,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且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监管,如因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死亡事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棚户区改造的拆除工程应制定拆除方案,经当地建设安全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从事拆除施工;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员,夜间应红灯示警,特殊情况,必须有现场安全监督指挥人员;省建设厅将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察制度,聘请安全生产督察员,随时随地对我省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督察,并给予一定的检查权、质询权、现场处理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末,不准投标新的项目,并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所在单位都要受到相应处罚。
另讯记者昨日从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2006年9月至10月对房屋与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