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日讯
(记者黎光 实习生蔡康)原定9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如何?昨天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市区城管执法部门9月挂牌
据了解,新的行政执法队伍岗前培训已经完成,9月1日开始,执法队员将陆续到各区各队伍报到。 由于服装、执法证等尚未准备到位,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初步定于9月13日挂牌成立,正式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乱停车处罚金额降为100元
8月31日,海口晚报公布了《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从正式公布的《办法》与《办法》(草案)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关于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改动较大。其中,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处罚金额由200元降为10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而此行为在《办法》(草案)中,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车”运行管理另行规定
正式公布的《办法》中,关于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二轮手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内容已被删去。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将另行制定专门的“三车”运行管理规定。
据了解,9月1日起,部分人力三轮车运行将从试点开始。
市民欢迎人性化法规
市民王先生也是有车一族,他在看了海口晚报公布的正式《办法》后认为,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车罚款由200元减为100元的改动比较合理。他说,海口市民的收入并不高,加上油价上涨,使养车的负担增加,一些罚款就是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量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希望政府部门规划更多的临时停车位,满足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的需要。(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