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富士康下属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法务谷哮向记者证实,鸿富锦已经在昨天下午向深圳中院申请变更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
30多万诉讼费用可能不退还
而据预计,虽然富士康变更诉讼请求,但诉讼费和保全费用应当不会被退还。
据深宝律师所冉华才律师估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2000万元的诉讼费是110010元,按标的进行保全的保全费是100520元;1000万元的诉讼费是60010元,保全费是50520元。富士康向深圳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有30万元出头。
而在财产解封问题上,广大律师事务所刘学兵律师透露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关于财产解封的裁定,所以不敢确定财产是否已经解封。他估计从申请解封至法院裁定再到裁定书送达王佑和翁宝的手中,预计有一个星期左右。
“鸿富锦今年必须组建工会”
另据报道,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深圳市已经把鸿富锦公司列入“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这是8月31日深圳市总工会和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的。
(综合广州日报、新华社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