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胡晓)男子签合同将一套公房转让给女友,男子因病去世后,其女儿称合同是伪造,不肯将房产证拿出过户,因此被父亲的女友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渝中区法院审理。
李杰(化名)多年前就离了婚,后来交了女友周云(化名)。
庭上周云称,在合同上李杰的哥哥、姐姐作为见证人签了字。第二天,她将3.5万元钱给了李杰。小丽称合同是伪造,没约定转让金额,而且公房不能转让。庭审时,两名证人出庭为周云作证。由于小丽拒绝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重庆时报 2006-09-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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