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日电(岳蕴华 王秀苍)记者今日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在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2005年度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五家企业荣登“红名单”,没有企业进入“黑名单”。
据悉,在乌鲁木齐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的进出口企业有2800家,这是新疆企业首次参加海关总署“红、黑名单”评定。
据介绍,这是海关总署自2004年以来,第三次评定、公布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2005年全国有155家进出口企业因为诚信守法经营荣登“红名单”。
“黑名单”的企业范围为2005年度被判走私罪,或走私案值超500万元人民币,一年内连续走私两次以上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的企业,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和海关处罚决定书为审核依据。海关总署公布了60家进出口企业因为走私违法进入“黑名单”,新疆无一企业进入“黑名单”。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于志力表示,对于“红名单”企业,海关将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优先安排节假日加急通关,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企业注册备案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实施“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以及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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