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丽姿”本是一种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宣称拥有“7天减38斤”的功效,最终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这是昨日市工商局发布的一系列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中的一例。
市工商局昨日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中,还涉及三种药品,分别是内蒙古津新药业公司发布的喘金宝广告;黑龙江仁合堂药业公司发布的九味参蓉胶囊广告;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公司发布的红色御风广告。 违法行为主要是夸大产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和形象进行违法宣传,误导消费者。
还有三种保健用品广告也违规,分别是西安福特宝科技发展公司发布的凤保宁广告;天津李大夫医疗保健品公司发布的博仕康广告;渝中区贞好保健用品经营部发布的贞好牌眼宝明目贴广告。其违法行为主要是宣称保健用品具有治疗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外,还有三家医疗服务机构广告违规,分别是渝北医院发布的肝病广告;加州医院发布的肝病广告;协和医院发布的前列腺疾病治疗广告。所有违法者均受到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的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对于那些诱惑力极强的广告,消费者不要轻信,也可按以下办法进行简单调查: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发布虚假广告的可能性较小;打电话询问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直接要求广告主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尽可能到企业经营场所,看一看其营业执照原件及经营范围、有关的许可证、生产经营情况等。销售冒牌运动装个体户被罚两万
本报讯工商执法人员一次例行检查,竟在电梯间里查到一个体户经销的假冒知名品牌的运动套装。昨日,市工商局还曝光了四起商标侵权案例。
据介绍,去年3月16日,渝中区工商分局在朝天门市场某电梯间检查,查获某个体户经销的标有adidas商标的运动套装63套,标有耐克图形商标运动套装5套,标有李宁牌图形商标的运动套装46套。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上述商品均属商标侵权商品。根据有关法规,渝中区工商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被查扣的假冒商品,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
市工商局昨日曝光的商标侵权案还包括:涪陵某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潘婷、飘柔洗发露;高新区某轮胎销售部销售的标有“台轮及CSJ”的轮胎;南岸区某汽车配件公司销售的“襄轴”轴承等,均为商标侵权商品,被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记者陈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