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在上梅林开展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深圳法援十周年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咨询现场,深圳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我市出台多项便民措施,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更加便捷。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3宗,接待来访和来电咨询27814人次。其中80%以上案件是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朱向坡告诉记者,农民工因为知识欠缺、时间和精力有限,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市法律援助处为此专门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放宽对农民工的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优先接待群体性案件。朱向坡告诉记者,在“绿色通道”指引下,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地方政府及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开具,不一定要其户籍所在的地方政府及派出机构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