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明静)南京的水资源、企业生产的节能、火车站地区的管理都有可能有法可依,规范管理。记者日前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南京拟对《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南京市促进清洁生产实施办法(送审稿)》、《南京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送审稿)》三条法规进行审议,全面完善相关法规。 据了解,其中《南京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送审稿)》将是南京市政府对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带出台的第一个管理办法。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南京市水资源相对丰沛,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作为工业城市,南京水资源保护不容忽视。新制定的《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以解决水污染与水质性缺水问题为立法重点,加强对水功能区、地表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强化水污染源治理。会议原则通过《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并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时,《南京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送审稿)》中,火车站综管办今后重点对该地区内违反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道路设施管理和社会秩序等法律规章的行为实施综合执法。
《办法》对“火车站地区”的“顽疾”进行了详细管理。禁止在火车站广场设立经营性户外广告;禁止在火车站广场设各类摊亭、摊点,需要设立的应该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设立在综管办指定的地点。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擅停车辆,将可能受到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处罚。公共秩序管理方面,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伪造、变造、倒卖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卖淫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在进出站口、主干道沿线等处揽客,强行为旅客介绍食宿;出售、出租各类非法出版物;拆分销售报纸、违规收取电话费等都将被禁止。交通管理方面,禁止占道停车上下客;禁止擅自在火车站广场停放车辆;禁止出租车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或者站外带客扰乱站点秩序;禁止出租车拒载或强行拉客;禁止残疾人车、摩托车以及其他车辆违章带客。
之前,火车站地区存在市政公用、公安、物价、新闻出版、工商、财政、环保、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而《办法》实施后,这些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将统统委托给火车站综管办。凡火车站地区管理中需要的,特别是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由行政执法局全部委托给综管办来行使。另外,火车站地区向来存在一些“顽疾”,都是管理热点和难点,为此,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也将全部委托综管办来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