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沈思新 唐俊 记者许尽义)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司法行政部门获悉,省人事厅与司法厅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并纳入全省职称统一管理。
据悉,这是全国首家省级人事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司法鉴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活动。
通知规定,省人事厅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省司法厅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省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组建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市人事局、司法局负责申报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司法鉴定职称评审分为司法鉴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两种。评审范围为:在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内,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从事司法鉴定研究、法医(病理、临床、精神病、物证、毒物)鉴定及刑事技术(文书、痕迹、微量物证、声像资料)鉴定的人员。
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纳入职称统一管理体现了国家对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水平认可与肯定,有利于提升全省司法鉴定人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鉴定人队伍,促进全省司法鉴定工作。
截至目前,江苏省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51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人404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