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2 7:07:01 晨报讯(见习记者齐芳芳)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这是昨天记者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获悉的。
昨日,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大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从9月1日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新《条例》)正式实施,发布长达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废止。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增强了生产、使用民用爆炸物的安全性。其中包括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实行严格的流向监控;取消原购销合同,将以往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规范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许可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行为分别规定了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以及其他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还具体规定了罚款、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使相关执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三处副处长李正伟介绍,大连是全国计划单列市中民爆企业最多、产量最大的城市,所以责任更为重大、管理更为严格。大连市现有民爆生产企业9家,经营企业11家,爆破公司31家,爆破服务站40家。分布在全市各区、市、县,可谓点多、面广、战线长。今年上半年,大连市共生产工业炸药15000吨,预计全年产量将达到2万吨以上。
目前大连市民爆行业的管理主要涉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两个部门。结合大连实际,贯彻落实新《条例》,大连市将采取新措施对民爆行业进行管理。加快民爆产品的升级换代,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大连系列乳化炸药和优良的无梯硝铵炸药生产比重从现在的60%上升到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