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日讯 “夏天都快要过去了,可空调维修了这么多次还是没修好……”日前,龙口消协接到消费者马女士的上门投诉。
去年初,马女士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今年7月,空调首次出现不制冷现象,马女士联系空调维修公司上门修理,花费了150元修理费。 可好景不长,空调修好后使用几周,又“旧病复发”继续罢工。反反复复了十多次,当马女士再次联系该公司,其称要拆除外机带回公司修理,便一走了之,没了下文。保修卡上承诺保修三年,现在不到一年半,空调公司的售后服务便原形毕露,无奈之下,马女士投诉到消协请求处理解决。根据“三包”规定,空调的保修期为一年,但商家承诺高于“三包”规定时,则以商家承诺为准。马女士出具的保修卡上注明该品牌空调保修期三年,商家应对空调做三年的售后服务。
工商部门介绍,近年来家电投诉居高不下,投诉主要问题包括:产品质量差,使用不久、甚至刚使用就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经销者与生产者互相推诿,拒不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多次修不好;保修期内符合退换货条件却遭拒绝;要求提供“三包”,始终没人上门服务。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纠纷时,要注意保全证据,要求维修人员做好维修记录,或索取维修次数凭证,这样有利于家电再次出现故障时依据“三包”或《消法》规定,要求经营者或生产厂家承担相关责任。(林岩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