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文弈期棋)本报今年4月28日曾以《在梦中,我被警车追得无处可逃》为题,对来自福建永春的16岁女子小林拐卖两名男婴一案进行过报道。昨日,集美区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人口罪”对小林依法提起公诉。 年仅16周岁的小林,15岁辍学后离开老家,2005年4月到厦门暂住。因为没找到工作,她便打起了贩卖男婴的主意。2006年4月5日9时许,她在杏滨街道前场村某补衣店门口,看见陈先生抱着6个月大的儿子,便用花言巧语骗取他的信任,让他将孩子交给自己抱。当她正要将小孩偷偷抱走时,孩子哭了起来,陈先生赶紧把孩子抱了回去。小林不甘心。一小时后,她在补衣店门口用同样的方式,骗取了赵女士的信任,趁赵女士不注意,将孩子抱走,并于当日在泉州长途汽车站以11000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别人。4月25日15时许,她又跑到杏滨街道马銮路何女士经营的店里,以同样的手法将何女士的孩子抱走,以10000元的价格卖掉。4月26日,小林被集美警方抓获,民警于当晚及次日凌晨先后解救出两名被卖的男婴。(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