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昔日的“抗非英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5万元,9月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在采购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生物制品疫苗的过程中,为疫苗经销商谋取利益给予关照。为此,罗耀星多次伙同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收受了上述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共计1162万元,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了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41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了罗耀星收受上述四家疫苗经销商贿赂的具体犯罪事实。案件审理表明,上述经销商仅对罗耀星一人的行贿,最少的行贿总额都接近200万元。
广州中院认为,罗耀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此,法院审理后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另据判决,侦查机关扣押的罗耀星款项1253.04万元中的1118.5万元,被认定为是在本案受贿实际所得的赃款,将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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