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今年7月28日,我在东塘“中国联通兴威名座”营业厅花1110元购买了一台手机。当天,我从一朋友处得知我买的这款手机在其他手机经销店仅卖778元,于是我走访了多家手机经销店,看到这款手机标价均为778元,一些店主告诉我这是全国统一价。 我便于次日找到“中国联通兴威名座”营业厅,说明我买的这款手机价格与其他店子的价格相差太大,希望他们秉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将差价退给我。然而,对方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极力回避。到最后竟然说,是你自己跑来买的,又不是我们强迫你买的。我找过他们多次,也没一个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恳请报社帮我讨一个说法。丁小姐
附记:接到读者丁小姐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几经周折与“中国联通兴威名座”营业厅负责人佘先生取得了联系。他说丁小姐所买的那款手机进价高,所以标价就高,他们是开门做生意,不能亏本卖。再说那款手机是明码标价,当时没有欺骗她。现在,这款手机在店里标价为889元,仍比其他店的标价高。丁小姐看中后买了,是她自己决定的,没人强迫她,所以不会退差价。
那么,丁小姐所买手机的价格比其他手机经销店的价格高许多,是否合理合法?律师刘大华认为:现在手机的价格是开放的,如果商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强迫行为,则其行为合法。丁小姐用高出其他手机经销店300多元的价格买到手机,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他提醒消费者,购买任何商品不妨货比三家,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以免承担不必要的市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