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作弊最高禁考10年
法制网北京9月1日讯记者周芬棉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人员,“有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将被取消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并且10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这是将于今年9月10日起实施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规定。
该办法规定,对于违规的应考人员,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或者终止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的处罚。对于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以讨论或者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伪造或者涂改证件等情节严重的,由省注协给予取消本次成绩以及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或者取消当年全部科目成绩及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罚。对于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和10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予以撤销。
据了解,我国自1991年举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来,共有500多万人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今年已有56万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