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报道称,富士康再次爆出天价索赔官司,本次索赔金额达到7000万元,索赔对象为富士康两名离职员工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深圳中院已受理此案,将在9月25日开庭。
据悉,被诉的这两名离职员工名为柳相军、司少青,是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职员,两人此前跳槽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以侵害商业技术秘密起诉这两名员工以及比亚迪公司,向上述被告索赔金额高达7000万元,要求法院判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是富士康继起诉《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和记者王佑后爆出的又一起天价索赔案。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富士康下属的鸿富锦公司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鸿富锦公司已将诉讼标的由3000万变更为1元,被诉记者财产已经解冻。
关于富士康向两名跳槽员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索赔7000万元一事,比亚迪外务经理张先生昨天上午表示,目前法院正处在受理阶段,孰是孰非一切将由法院来断定。他称,比亚迪对7000万的巨额索赔金额表示惊讶。张经理表示,现在富士康是在报纸和网络上发布消息,炒作此事,目前比亚迪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比亚迪将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处理富士康的索赔案。他透露,富士康可能与比亚迪高层有过沟通,“详情我们这一层级并不清楚。”
富士康科技集团中国总部外联主任贺蓉表示,还没有得到公司法务部门的通知,所以无法透露任何赔偿金额等信息。贺蓉也拒绝评论该案件是否与之前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起诉有联系。富士康其他部门均表示无法对外发言。
但是来自深圳中院的消息显示,鸿富锦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柳相军、司少青的诉讼已经立案,立案流水号是190300092736,案号是(2006)深中法民三初字第342号。立案理由是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纠纷。原告方已经正式上缴诉讼受理费,案件将于2006年9月25日正式开庭。
昨天下午4时50分,富士康资深副总、运营总监李金明致电媒体,就相关情况作出澄清。
李金明称,富士康与比亚迪的官司,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并非针对离职员工,并且索赔标早已在一周前降至500万。对于官司的进展情况,李金明表示已经进入司法侦查阶段不便透露。
富士康案有望10月23日开庭
昨天南方有媒体报道,深圳中院立案庭透露,备受关注的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日报》报社及记者案有望在10月23日开庭。本报记者昨天深夜获悉,当事记者之一王佑,已经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在应答记者电子邮件采访时,王佑表示,她是在昨天下午5点左右收到相关诉讼材料的。至于南方媒体报道的“财产解冻程序还未启动”的问题,王佑称,在诉讼材料中有一份民事裁定书,“财产终获解封”。她说,已经在自己的博客上说明此事,“请大家放心”。王佑没有证实开庭的日期,截止记者发稿,也没有答复记者关于“是否会反诉富士康”的提问。 李军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