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8时许,大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从黑龙江省海伦市来大连打工的张雨(化名),身中40多刀,被人杀害在甘井子区某村的家中。警方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其黑龙江省同乡、也在大连打工的孙明(化名)身上,孙明自知犯法,已经逃跑。 警方立即展开追捕,7月13日犯罪嫌疑人孙明在黑龙江省海伦市被抓捕归案。
随着孙明的到案,案件的整个轮廓开始清晰起来,令办案人员惊讶的是,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而是一起缠绵曲折的“情杀大案”。
嫂子如娘般的关怀 小叔子心头朦胧的爱
1982年5月20日清晨,孙明出生在黑龙江省海伦市,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可是因为家里孩子多,生活困难,小孙明并没享受到幼子受宠的快乐。因为小,不能干活,父母不怎么喜欢他,哥哥们也常常忽略他。
这样的生活在孙明15岁这一年得到了改变。1997年冬天,孙明的三哥和邻村20岁的姑娘小玉(化名)结婚了。小玉住进了孙家,白天男人们都出去干活了,家里只剩下几个嫂子和孙明,孙明和小玉的年龄相差不多,总有许多话说。孙明第一次打开了自己的心扉,把这些年自己的孤独都向小玉倾诉了,小玉也心疼这个孤独的孩子,以后有一点儿好吃的,小玉总是偷偷留起来给孙明吃。孙明对这个小嫂子也格外依赖,他觉得妈妈也从来没对他这么好。
1999年春天,孙明的几个哥哥打算到大连打工。出发前夜,孙明找到父母,他平生第一次站在父母面前,郑重地说自己不上学了,要和哥哥们去大连打工。父母亲都惊讶于这个平时总是呆在角落里默不作声的孩子,今天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反正他留在家里也没什么用,去了大连,家里还能省口饭。于是,父母同意让孙明去大连。
17岁的孙明第一次离开家,他们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一处民房里住了下来,在一家私人工厂打工。因为孙明喜欢跟着嫂子,哥哥们又觉得孙明还小,就让孙明和小玉在一组里。
打工的生活很辛苦,孙明瘦小的身体常常受不了,总是不能完成任务量,这时,嫂子小玉总会让孙明在一边休息,自己干孙明的活。因为总是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他们的进度很慢,每天下班时都是深夜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孙明看到月光下小玉的脸色苍白,瘦小的身躯显得单薄,小玉是为了帮自己干活,才累成这样的。孙明暗暗下了决心:以后长大了,有力气,能干活了,绝对不会让小玉再受累了,他要保护她,让她过上好日子。
对嫂子的爱 让他越陷越深
转眼到了2005年,孙明已经是23岁的大人了,个子长高了,身体也结实了,干起活来挺麻利的。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再也没让小玉干过活。孙明干着两个人的活,小玉就在旁边可以干别的活。在工作之余,他和小玉有时间一起去逛街,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做饭。
渐渐地,孙明开始不满足只是白天和小玉在一起了,他想寸步不离地跟小玉在一起。
有了这样的想法,孙明自己也吓了一跳,这不是爱上嫂子了吗?这怎么可以,这样的爱情是有悖伦理的,也太对不起三哥了。可是爱情的火苗就是这样,你越是想熄灭它,它却燃烧得越旺,孙明心中就像着了火似的,寝食难安。以后再和小玉一起干活时,孙明总是禁不住偷偷看小玉,越是看她,就越想和她在一起。孙明在这畸形的爱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2005年5月,工厂给工人们放了几天假,孙明提议大家去沈阳玩两天,几个哥哥都不像孙明这样爱玩,他们想在家好好休息几天,最后,三哥觉得小玉才28岁,也算是年轻人,和孙明又好,就让她陪孙明去玩。这正是孙明求之不得的,他正想有个单独和小玉在一起的机会,于是,他们一起去了沈阳。
他们在沈阳玩了三天,参观了故宫、北陵等风景区,在风景如画的景区内,孙明看着小玉孩子般的笑脸,心里觉得非常幸福,他情不自禁地吻了小玉。这可吓坏了小玉,小玉厉声说,自己是孙明的嫂子,这样怎么对得起他三哥。可是孙明情绪也很激动,他把这些年来自己对小玉的感情统统说了出来。
面对孙明炽热的表白,小玉一时没了主意,这些年来,她的确和孙明关系比较好,她和孙明的三哥早已没了感情。她只比孙明大五岁,为什么不能接受孙明的爱呢?两颗心就这样靠拢了。
同嫂子情投意合 半路却杀出情敌
从沈阳回到大连,孙明和小玉已经分不开了,他们常常偷偷约会,做起了地下情人。可是,这样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打破了。不久,孙明发现和自己同村、一起从黑龙江来大连打工的张雨,总是没话找话的和小玉套近乎,还时不时送些小礼物给小玉,小玉也很高兴地接受了。
不久后的一个周末,张雨和小玉还结伴出去玩了一次,孙明想,他们能不能像他和小玉到沈阳的那次旅行呢?他去找小玉要问个明白,但是小玉什么也没和他说,可是细心的孙明从醉了酒的张雨口中得知,张雨和小玉交往不一般,那次出去玩居然还发生了关系。孙明听到气得差一点晕了过去,待他镇静过来的时候,他想出手痛打张雨,可是张雨却笑话他说,“你嫂子给你哥戴绿帽子,你小屁孩急什么?”此时的孙明真是恨透了眼前这个张雨,是他抢走了他的小玉,他要让张雨从小玉眼前永远消失。孙明胸中的怒火越燃越旺,于是,他产生了杀了张雨,以解心头之恨的想法。
买刀杀人锁铁门 割腕自杀却怕死
2006年6月22日,孙明来到附近市场的一个杂货商店,花5元钱买了一把长20厘米单刃蓝色塑料把的水果刀。
6月25日晚上8时许,孙明拿着刀来到张雨家院内,发现只有他一人在家,就喊了他一声,孙明看见张雨光着上身出来开门,他迅速冲到张雨面前,向他肚子上捅了一刀,张雨退到屋里的走廊里,孙明就追到走廊里和张雨厮打,他又用刀向张雨的肚子、胸前捅了几刀,后来他们又厮打到厨房里。这时刀掉到了地上,张雨上来和孙明一起抢刀。孙明先抢到了刀,接着又捅了张雨几刀,张雨终于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孙明知道大事不好了,他马上跑出厨房,把门关上,又把院子的铁门锁上了。接着,孙明来到一水库南面的山上,拿着刀,他想要割腕自杀,但是,他又很怕死。于是,他把刀扔到了水库里。孙明从山上下来,将身上穿的黄色短袖衣服和黑色裤子在一个山洞里烧了,然后回家了。
半夜时,孙明听见外面有车声和狗叫声,就觉得可能是张雨死了被人发现了。于是他连夜跑了。跑到小市场附近时,他将作案时穿的皮鞋扔进了垃圾箱。
7月1日,孙明跑回了黑龙江省海伦市,找到了原来的同学冯某,他说自己在大连和别人打架,把人打坏了,出来躲几天,让冯某和他一起租个房子。于是,他们在西城街租了一处房子。冯某看见孙明的手上有几个刀口,觉得挺可疑,就没和孙明一起住。他们租的房子一直是孙明一个人住着。
2006年7月13日,警方在黑龙江省海伦市抓获了孙明。到案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明已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