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反映出来的政府公信力不够和下降的现象值得反思
“我们已经进入灾区。”清晨6点37分,随车队一起前往广东乐昌救灾的乐助会志愿者花花(网名,下同),向留守在后方的小迷糊发短信报告行动进展。 经过8个多小时的行驶,从广州出发的20多名志愿者、13辆大小车辆及6吨多救灾物资,抵达了此行目的地:乐昌市大河镇。他们是自发组织的捐赠者。7月下旬,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台风引捐赠潮
“最好是大米和纯净水。”乐助会负责人之一谭静(化名)和前来帮忙的会员与志愿者们略显疲惫,在她的旁边——广州海珠区一家汽修站内,已经堆满了整整一个房间的方便面、大米、纯净水,零散的衣服都已经打包以便于运输,每个包装箱都贴了一张白纸:“乐昌水灾救灾物资”。
这只是乐助会的捐赠点之一,在广州这样类似的捐赠点还有几个。直接捐助灾民
绕过政府,直接把物资发送到灾民手中,成为今夏这次救助热潮的最大特点。
两江镇委书记罗新和对记者表示,今年出现相当数量的民间团体的“非政府”车辆满载各种物资直接开进村庄,直接给村民分配的现象。而在2002年的水灾中,此类行为只是零星可见。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非政府机构)研究所所长邓国胜对记者表示,此种情况反映出来的政府公信力不够和下降的现象值得反思。邓国胜认为,作为一种“圣洁的事业”,公众对善款的管理要求较高;而民间慈善机构天生的高效和透明,自然赢得了民众的青睐。“双重管理”之辩
目前与民间慈善组织的登记注册相对应的法律是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规定:除了民政部门作为社团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社团组织还要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
这就是“双重管理”体制的由来。任何一个NGO的注册必须先找一个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单位,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由于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并不能从中获得多少利益,却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与风险,因此有些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无法找到“婆婆”,因而也难以获得合法身份。
不过邓国胜认为,从长远来看,取消双重管理是大势所趋,但是在目前双重管理机制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据《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