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下面就这个事件让我们连线香港演艺人协会的会长曾志伟先生,曾志伟您好。
曾志伟:
您好,张先生您好。
主持人:
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我想问您的是,您最开始听说这个事件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什么?
曾志伟:
我第一反应就是让阿娇报案,一定要找警察,我觉得这个事情太过分了,因为人家在换衣服,你怎么可以去偷拍呢,这个完全是刑事。比方我们去服装店换衣服,你在里面偷拍可以吗?不可以,一定要抓起来。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太离谱,我说先报案,后我们再研究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主持人:
但是曾志伟,其实我想香港艺人被偷拍的事件已经很多了,应该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有一些偷拍的情况有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为什么您这次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曾志伟:
因为其实这个已经不只一次了,已经很多次,很多次,已经到这个地步是全世界都不能容忍了,不仅是我们演艺人,几乎是社会上每一个人几乎都有这个可能被人家偷拍或者怎么样,还有就是他们已经猖狂到什么地步,就是在报纸、周刊里面告诉所有读者,只要你们用你们的照相机,或者是你们的手机拍下来,寄上来,我们一登,你还有回报,这还有王法吗?根本就是提倡人家去偷拍、非礼这种,我觉得这个已经超过一个新闻报道人应该做的事情。
主持人:
等于他们想让所有的人都变成一个偷拍者了。
曾志伟:
对,就是这样。
主持人:
曾先生,有这样一种说法,艺人本身就是一个公众形象,同时他们也希望相关的媒体能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但是你又反对人家媒体进行这种跟踪拍摄或者偷拍,我想问的是,你们要呼吁立法的话,你们认为可以容忍这样的跟踪拍摄或者偷拍的底线是什么?
曾志伟:
其实我们一直都觉得,新闻自由是应该的,我们公众人物也在公众场合拍到什么我们也是没话说,如果我们家里没有关窗,我们的花园是公开的,大家拍照我们也没话说。但是当我们关起来,我们在我们的厕所,我们在我们换衣服的地方,我们在我们自己的房间,是不希望有外人在里面的,但是你进来偷拍,或者你放了一个偷监器在里面拍照,这个是不应该的。
主持人:
我想问您的就是说,我注意到咱们香港演艺人协会已经发表了声明,而且还进行了集体抗议,咱们最后的期望是什么?期望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曾志伟:
我们当然很希望最后这个政府正视这个事情,赶快立法,把偷拍这个法条一定要立出来,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法条的话,根本没有办法让我们去报警,警察没有办法去受理,所以他们就更厉害,越来越严重,从刘嘉玲事件到现在,这几年不从这件事情得到教训,还要变本加厉了,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的隐私,还有名人的自尊,几乎已经没有了。我常常说这个已经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仅是我们演艺人,所以这次才有这么多的团体一起出来,整件事情引起公愤了,所以我希望政府尽快立法来控制传媒报道的手法。
主持人:
但是曾志伟先生实际是这样的,我们记得以前这样的偷拍已经有很多次了,而且我发现每次这样的偷拍照片被登出来之后,一方面杂志的销量大增,说明这个杂志的效益会好。同时我们发现读者也是踊跃购买,虽然大家谴责这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读者还是爱看这样的新闻的。从这个效果来看的话,您觉得您这样的抗议最后会有真实的效果吗?
曾志伟:
所以前三天我们召集了所有的演艺人一起出来,每个人来讲一下每个人的感受,然后让所有我们的观众、我们的市民,希望他们对这个不良的刊物说“不”,因为这样很影响他们的下一代,渐渐你成为爸爸妈妈,你带一个孩子,连他们都来跟你们一样去看这个,这个整个社会风气就变得非常不良。所以我们希望这次行动,不仅跟政府有一个协调的立法,后面我们还会希望我们做一些有益的工作,希望让我们下一代,我们的年轻人能够知道,这样子是不对的,不应该买这些不良的刊物。
主持人:
其实我们注意到,您呼吁相关立法已经不只一次了,那么对这次呼吁或者是抗议能不能立法,您觉得会有效果吗?
曾志伟:
我觉得有信心的,我们也花了很长的时间,跟香港中文大学很多研究生他们出来帮我们调查,发现这三四年来,香港很多刊物的封面,还有他们用的文字,是超越他们应该做的。还有我觉得尤其是前天,我们特首曾荫权先生出来,表达了他们也正视这个事情,我觉得可以,另外我们立法委员,尽快立法控制这个事情。
主持人:
好,谢谢曾先生,我发现您现在还处在一种激动的状态当中。
曾志伟:
好。
主持人:
谢谢您,谢谢您。
曾志伟:
谢谢,谢谢。
主持人:
现在这种不良媒体的偷拍行为,可以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我们也注意到,像这样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显然,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面对巨大的商业利益,仅仅是道德谴责,无法起到根本的制约作用。大家在呼吁相关的立法,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立法可以说是甚而又甚,我们必须在保证艺人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来源:央视
东方时空栏目
(责任编辑:赵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