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山西离石两狼狗吞食九岁男孩一事目前有了新进展,狗主人弃家逃走,当地警方不予立案。狗主人弃家逃走
9月1日,在距融融家大约五里地以外的崔某家,记者看到大门紧闭,家中没有任何人。 村民们说,融融被崔家两只大狼狗咬死后,崔全家人当晚就弃家而逃。崔家的两只大狼狗在该村非常有名,狗是崔某两三年前在太原市以每只5000元的价格买回来的,这两只大狼狗,平常倒也是偶尔对过路人进行尾追,但发展到咬人还基本没有。
警方称不予立案
记者又来到当地派出所,没想到,派出所民警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比较淡然,派出所负责人介绍说,8月31日融融被咬死一事,是件偶然发生的事情,是无意的,本质上是个事件,谈不到立案,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狗有狂犬病现象,对于崔某所养这两只狼狗有没有备案什么的,警方表示,没有这样的管理。
是故意还是过失
在吕梁市中吕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乔义昌就融融被狼狗咬死事件和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介绍:融融被大狼狗咬死,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故意和过失。就事件而言,如果崔某和融融家素无仇恨、也无争吵,不会有放动物报复的情况,就无故意,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是不能立案的;与此相对应,事件的性质将是过失,是一起民事案件,作为大狼狗的监护人,崔某负有监护责任,受害者可以追究崔某的经济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