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于客人坚持要喝白酒,位于合肥市瑞景大厦内的云庭轩于是向顾客“按人头”收取每人10多元的“开瓶费”。而记者随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此项费用该店并未进行明示。顾客吴先生向本报反映,8月31日晚,他和6位朋友到云庭轩吃饭,听说该店不卖白酒,所以他们随身带了一瓶。 结账时,酒店竟然收了100元钱的开瓶费,而自己一行7人,真正喝酒的只有两个人,“每人50元太高了”。9月1日下午,记者与云庭轩的张经理联系时,张经理称,该店刚开业不久,“酒店环境不适合喝白酒,一般也不允许客人在里面喝白酒”,“同样也不会向客人收取开瓶费”。而该店8月31日下午值班的汪经理则称,虽然酒店不同意喝白酒,当时客人坚持要喝白酒,“酒店也就只好提出收费,对方也答应了”,“事实上7人都喝酒了,100元并不高”。9月1日下午,记者赶至云庭轩时,发现酒店内并无“开瓶费”的任何提示。记者随即就此事采访了有关部门,省消协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类似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引发过纠纷,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一般来说,酒店有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对于一些服务费的收取,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限制,但酒店应该在显著的位置表明所要收取的费用项目,让消费者有自己的选择权利。
(本报见习记者 向凯 本报记者 丁贤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