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向记者介绍,该局已下发的《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有三类6种抗病毒的药品将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这一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作出的,目的是为保证该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及其病毒感染者获得必要的治疗,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这6种药品分别是:齐多夫定、可它夫定、去羟肌苷、拉米夫定、奈维拉平、茚地那韦等用于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从9月1日起,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上述6种药品的费用,将参照甲类药品目录支付,相关检查治疗费用与其他参保人员执行同一标准。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后,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享受与其他参保病人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支付。(陈酿)来源:安徽商报日期:9月3日编辑: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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