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 每学分学费不高于80元
红网9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从今年秋季起,我省部分高校的学生将按新的学分制收费标准交费。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每学分的学分学费不高于80元。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财部门负责人说,学分制收费办法对学生有好处,一些学生特别是贫困生修满学分后可提前毕业,从而节省就学开支。
新标准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省物价局昨日透露,《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今秋起试行。《办法》适用于我省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并按学分制收费的本科、高职、高专学校。收费与原来的按学年计收学费不同,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依照《办法》,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实行学分制改革并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应保证基本的教育教学标准: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毕业总学分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应保证全校不同专业学生学习同一门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相同。
提前毕业退还部分专业学费学生提前修满学分毕业的,按实际提前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向学生退还专业学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专业学费。学生延期毕业的,延期10个学分以上、20个学分以内的,按半年计收专业学费;延期20个学分以上的,按一年计收专业学费;延期10个学分以下的,免收专业学费。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辅修专业或一次补考不及格需重修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但可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转专业可多退少补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转入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第二学期转入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与原专业的专业学费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转学可退专业学费学生发生申请退学、休学、转学及死亡等情况的,按月计退专业学费。对弄虚作假经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以及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开除学籍的,不退还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规定休学和因病保留学籍的学生暂不退费,复学后按所修专业的专业学费多退少补。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