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松火腿肠食品添加剂超量
小型企业产品堪忧
法制网北京9月2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的肉松、火腿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如下信息: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为96.7%;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抽样合格率仅为54.2%;肉松、火腿肠产品存在四大质量问题: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超标、部分理化指标不合格和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福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82种产品(其中肉松类产品40种),合格64种,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的规定,在肉松中不得添加任何色素,添加山梨酸的量必须≤0.075g/kg,但抽查中有4种肉松产品检出日落黄,有2种肉松产品山梨酸含量超标,其中1种肉松产品山梨酸含量实测值为0.35g/kg,是标准限量的5倍。
抽查中有2种肉松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1种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超过标准限量近2倍,大肠菌群实测值超过标准限量近6倍;有3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配料清单不完全或不规范、食品名称不正确、食品添加剂不标注或标注不全等,违反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