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私带疑犯外出致其脱逃后伪造假象
本报讯(记者 宋永坤)看守所民警未经批准将在押人员带出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轻而易举地溜之大吉。事后民警又伪造犯罪嫌疑人在看病时脱逃的假象。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眉山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裁定,维持洪雅县法院以私放在押人员罪终审判处被告人徐培文有期徒刑2年的一审判决。
据了解,徐培文是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局看守所民警。2004年10月14日晚11点半左右,轮到徐培文值班时,徐培文对当班的另一名民警称要带一名犯罪嫌疑人去看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以及留所服刑人员陈某带出看守所,三人打车到了周某开的按摩店。后周某趁机从按摩店后门逃脱。徐培文在确认周某逃跑后,并没有及时汇报,而是到医院办理了一个挂号处方签,伪造了周某在看病时脱逃的假象。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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