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对宁波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宁波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同时还就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保持中心城区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相对独立的组团式布局结构,强化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宁波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磊表示,整个规划设计注重的是宁波区位优势,着力营造富有江、湖、港、桥等特色的城市景观和空间格局。
根据规划的发展方向和分片职能,宁波核心的三江片近期重点向东发展,中远期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建成和庄桥机场外迁,重点发展北部,适度发展西部和南部,镇海片、北仑片沿海岸线发展。
在此次的规划设计中,国务院的批复特别强调了要保护好宁波独有的“三江交汇、一湖居中”的古城格局。
“对历史的保护在城市发展中至关重要,这不仅使宁波的城市形象得到较强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宁波的历史文脉得到了延续。”沈磊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