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发布的九部委《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要将住房建设规划报建设部备案”。同时这也意味着各地落实调控的细则措施,必须在此之前出台。 如今,9月已至,“大限”不远,各地方政府“该出手时要出手”了。
北京:
限价房政策悬而不决
本来应在落实地产新政上起到表率作用的北京,调控细则何时出台,至今仍不明朗。有可靠消息称,北京市政府内部就限价商品房相关政策的讨论一直没有定案,拖了细则的后腿,以至于政府不得不考虑先将其放在一边。毕竟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资格肯定会有限制。”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但他坦承,究竟以什么方式进行限制,并未最终确定。此前曾有传闻称,北京将参考杭州、宁波、青岛等地模式,以本地户口作为基本购买条件,此说一出,舆论哗然。但当时北京市某主管部门官员曾私下向记者表示,北京外来人口众多,不同于杭州、宁波,“在涉及户口的问题上要慎之又慎”。这显然是北京市举棋不定的最大顾虑之一。会上最热门的方案是:既保留类似经济适用房“户口控制”的资格审核模式,又通过在京工作年限对购买资格进行限制,并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记录作为在京工作年限的判断依据,以增强其技术操作性。与购买资格的激烈争议相比,限价商品房的开发运作与定价方式,倒是早早确定了。政府部门也一直有意将其写入调控细则中,但由于牵涉多方利益,最终拖延至今。调控细则中更为敏感的“90平方米70%”政策,同样暂无定论。近日曾有市场传闻称,北京市将以2004年“8·31”土地大限为界,在此之前协议出让的项目土地,只要不违约,即使尚未开发上市,还是不会强制执行户型限制新规,而“8·31”之后招牌挂出让的土地,2006年6月1日之后开工的,将按具体项目严格执行。
上海:
细则出台宜早不宜晚
上海的地方调控细则,迄今仍未出台,而且也没有什么迹象显示事情很快会有结果。不过,从上海房地局日前发布的住宅用地挂牌出让公告中,还是能看出一点儿端倪。公告中称,此次出让所有住宅用地,均应落实单个项目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得低于总量70%的要求,其中两幅更是不能低于80%。
有业界人士判断,政府很可能会按照“区域平衡”的思路执行户型限制规定,而曾经参加过此前政府召集的调控细则征求意见会议的房企老总也确认,会上有人建议,上海各区县先实现总量控制,然后全市总量做到平衡。此外,“6月1日”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时间节点。据九部委《意见》规定,凡是今年6月1日前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都需要重新审批,调整规划。三个月来,上海大量受此限制的项目都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当地业界开始担心会不会出现2004年那会的情况——当时,正是因为调控影响,市场供应大减,导致后来房子供不应求,房价大幅上涨。就当前上海的市场情况而言,一切并不乐观,近期每天新单位实际成交量只有六七百套,可谓不温不火。有机构调查显示,即使面临调控,上海楼市中自住需求仍然强劲,之所以成交不旺,是购房人士对政策走向的预期不确定。此刻上海楼市确实需要更明确的政策信号,调控细则出台宜早不宜迟。这无论对消费者稳定情绪,对地产商正常开发经营,还是对政府提高管治威信,都是一件好事。
深圳:
小户型占70%政策放宽
曾因率先出台严厉地方调控细则而备受瞩目的深圳,正在悄悄改变自己的口风。与当初将“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下称“90/70政策”)落实到“项目控制”的高调解读不同,深圳政府有可能以“冷处理”方式,对部分地产项目实行区别对待。
记者近日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有望受到政府“区别对待”眷顾的项目分三类:一是今年6月1日之前已规划审批但未动工的楼盘,只要容积率在1.0以下,便不在细则约束之列,仍可按照原规划设计执行;二是此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竞得的地块,也按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三是6月1日前已获得施工许可证但未实际动工的,可视为动工,不受新规影响。该人士透露,政府有意适度松动,但不会专门发文公示,此举或与其不愿引起外界新一轮的议论和批评有关。因为在深圳先行将“90/70政策”落实到“项目控制”之后,中央却解读为“总量控制”,深圳的抢跑被外界指为“猜错了上头的心思”。既有前车之鉴,他们自然不希望再次留下话柄。据深圳一家知名开发商负责人介绍,目前政府已对上述第二类招拍挂取得的项目“放行”。他表示,主管部门既然松了口,开发商一直悬着的心基本落地了。
深圳知名地产研究人士半求直言,这是对此前严厉的“90/70政策”实行“大赦”。但深圳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却指出,政府此举合情合理,并不意味着在执行力度上的“放水”,相反是对“90/70政策”的细化补充。
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