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交管部门将射阳县乡镇客运线路经营权全部标给了一家客运公司。因为担心这一做法会导致客运行业的垄断,也为了客运线路的经营权,100余辆从事乡镇客运的营运车辆的车主和射阳县运输管理处,已经“争”了整整8个月。
由于众车主的不让步,从今年1月份开始,这些乡镇至射阳的班车仍在继续运营。但在无线路经营权的情况下,因为涉及无权经营,射阳交管部门在8月份向这些车辆的车主作出了行政处罚的通知。
针对目前的情况,有关人士认为,在必要时可以引入竞争机制,以疏导的方法成立其他客运公司公平参加线路权的竞争;或者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加强业务上的管理,由市场最终决定这100余辆客运车辆今后营运的去向。
事发:乡镇客运线路经营权之争
葛云山(化名)是这100余名乡镇客运班车车主其中的一位,早在1995年12月20日,他便合法取得了乡镇客运车辆的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于2003年6月份与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签订了客运线路经营权使用合同,经营权使用时间是2003年6月至2005年12月31日。
2005年10月17日,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给该县群体客车运输车主下发了一份通告,明确表明由于当初签订的客运线路经营权使用期限已到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在近期对2006年至2009年县内各客运线路经营权进行重新招投标,以确立新的经营主体,凡需要延续经营的车主,可以参加该处举行的客运线路招投标。
看到该通告后,葛云山便和其他客运线路经营权即将到期的车主一起到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参加客运线路经营权使用延续的竞标。“但我们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营运证已无效,没有资质了!”对这一说法,葛云山声称:“我们的车基本上还都在使用期内,并没有到报废的期限。”另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这样的答复根本不能让他们信服,为何当初他们能凭有效手续申请到客运线路的经营权,而现在却不行了?
“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这样的做法是有目的的!”据一位知情车主介绍,他们的申请之所以得不到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受理,是事出有因的。当初他们的申请被拒绝后,一些车主了解到,他们这些乡镇班客车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已经全部被一家客运公司获得。
据一些车主介绍,如果他们想继续跑乡镇班车,就必须将他们个人的车辆挂靠到该客运公司,车辆得重新过户换牌,原来属于私人所有的车辆就变成该公司所有,而他们有的仅仅是车辆的使用权和乡镇客运线路的经营权。“为了营运,我们还得向公司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方可承包。”葛云山说,这样的做法让他们不能理解,明明是自己个人所有的车辆,为了取得线路经营权就将车辆无偿奉送给公司,这合情理吗?
车主们告诉记者,之所以不“放手”客运经营权,是因为他们认为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就是要他们将车辆挂靠到公司,而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明确表明不得进行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加之对方开出的条件让他们感觉如果真的挂靠到公司,那么他们一年所开销的费用将较以往要多得多。“除了交纳管理费用和承包线路牌费用之外,还要附加一些其他的费用,这样一来,我们个人的车辆不但成了公司所有,而我们也成了他们的赚钱工具了。”一位车主算了笔账后表示,目前燃油费上涨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到公司,在各项标的不变的情况下,他一年的收入要比以往少近一半。
由于没有取得客运线路的经营权,从今年1月1日起,这些车辆如果继续从事营运活动就属于非法营运。对此,射阳县交管部门在今年8月份已经对这些运营车辆的车主下发了罚款3万至5万元不等的交通行政违法通知书。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今年1月份,射阳交通运政管理处还收取了他们当中部分车辆的有关运输管理费,同时,本应在2002年便拿到手的经营许可证至今仍在交通部门手中。对此,一些车主认为,射阳交管部门的做法无疑是以行政的手段逼他们进公司。
“我们觉得交管部门的做法有点像是通过行政的手段将客运资源人为地进行垄断!”葛云山说。另据知情人透露,射阳县交管部门一位负责人的妻子就在那家客运公司工作。
解释:规范运输市场的需要
8月21日,记者就车主们所提出的问题采访了射阳县交通运政管理处的江卫星主任。江主任对此解释称,之所以没让这些车辆的车主参加客运线路经营权使用的竞标,是因为当初已经有公司将乡镇班客运线路经营权竞标取得了。同时,江主任还称,进公司是为了便于规范管理的需要,并非车主所理解的“挂靠经营”。
“经营许可证肯定发给这些车主了。”江说,如果许可证不发给车主,那么就办不了工商营业执照和营运证。
就该处一位领导的妻子在客运公司工作一事,江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他说:“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和此项工作并没什么矛盾,而且射阳县纪检部门和交通部门已经调查过,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然而,江对为何在今年年初交管部门继续收取这些车辆的运输管理费用一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次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盐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给予的答复也是,为规范客运市场管理的需要。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的商讨之中,可能在某些条件上双方还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交管部门的做法是按照上级有关客运市场把县内各条客运线路的车辆全部纳入公司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投放运力,规范车辆的经营行为,使经营趋于有序。此外,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之后,能增强客运风险的赔偿能力。
据记者调查了解,按照有关规定,线路经营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如果线路经营权取得后,在半年时间没有使用就得收回重新进行招标。这点,记者在交管部门得到了证实。
专家:不能变相进行客运垄断
对交管部门的解释,车主们并不认同。他们认为,经营许可证肯定没有发给他们,当初参加竞标时,有关工作人员也曾说资质不够不得参加竞标。同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他们这些车辆的所有人完全可以自己成立公司,参加新的线路经营权的竞标,从而进行统一的管理,并非一定像有关部门操作的那样,把客运线路的经营权全部拍给一家公司,如果这样,在今后的运输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垄断的现象,因为线路经营权在一家公司手里,车辆想取得经营权就必须向公司承包,在这种不对等的体制之下,必然会出现一边倒——凡事公司说了算。对此,盐城师范学院一位杨姓经济学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乡镇营运车辆行业如果通过行政干预的手段而造成变相的行业垄断,其利润弊端的危害比电信、电力等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线路经营权既然来之不易,得到了就要借它生财。所以,无偿取得线路经营权的公司便利用国家公共资源,要从车辆所有人身上尽其所能地获取超额利润,突出的表现就是“不平等条约”和定得奇高的“车份钱”。
让客运汽车充分接触和融入市场,是符合现在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针对射阳将线路经营权全部交给一公司所有,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现在盐城的客运市场潜力是很大的,完全靠一家公司或一家联运单位,用一种单一的模式经营客运市场,实在是不明智之举。这位经济学专家说,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买断线路的经营权完全是为了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一旦这种垄断成功,又没有受到相应的制约,便会导致整个地区垄断行业的形成,这对政府的行政指令的实施是十分有害的。
出路:引入听证制度实行竞争机制
那么,这场经营权之争的症结何在?出路又在哪里?杨教授认为,国家有关规定是好的,政府部门执行可以说也是得力的,但如果处理不当,政府就有了某种行业特许的垄断经营权,这就产生了政府如何经营特许权的问题。从目前射阳乡镇客运车辆的情况来看,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当的解决。
一般来说,政府经营特许权有两个原则:一是将特许权直接给经营者(公司),二是出卖特许权的收入归政府所有。公司名义上是统一经营,但是鉴于车业个体运营的特性,实际上是公司把线路权承包给了个人,保证金和“份子钱”就是取得线路经营特许权的代价。这种公司与车辆所有人之间带有交易性质的关系于是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转让线路经营权的收入落在了公司的手里,政府损失了一大笔收入。其次,政府与公司的关系被扭曲。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了特许权,政府也就有了直接干预企业内部事务、支配企业收入的权力,这就使得政企关系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关系没有本质的差别。
要消除特许经营权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垄断经营格局的形成。因此,政府应该努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让车主参与竞争。就射阳一事,杨教授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要消除僵局,就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监督制度。实行规范的听证制度、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对该行业的各种税收、价格等方面加强调控措施。此外,应该鼓励这些车辆成立新公司,毕竟这在盐城是有先例的,建湖、盐都大冈便是如此,将其放入市场,由市场去调节。政府应该制定违规处罚制度,凡严重违规者,吊销营业执照,取销经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