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两省区查出违规金额64亿
内蒙古黑龙江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两省区查出违规金额64亿
据新华社电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分别完成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处违规资金63.8亿元。
内蒙古:审计厅级领导12人
记者从内蒙古审计厅获悉,去年,该区三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427人,查处违规资金32.2亿元。
2005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当地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盟市、厅级领导干部12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28人。
审计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主要存在6大问题:一是挤占、挪用和滞留专项资金,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三是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私放,四是超预算拨款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五是应征未征或减免土地有偿使用费,六是建设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针对上述问题,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建议,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黑龙江:在职离任均“过堂”
黑龙江各级审计机关也于近日完成对本省167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查出违规金额31.6亿元。
据介绍,这次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去年至今年7月末进行的。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任期内和离任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通过这次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阳光工资”的发放标准,擅自挤占和挪用机关事业性经费滥发补贴,私设“小金库”;而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则挤占成本费用、偷税漏税、截留收入。
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理,其中6人被降职、撤职,2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3人被立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