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剑的伊春国有“林改”
东北伊春国有林权改革酝酿10年,试点期间,需要解决评估、收益分配、如何购买等诸多问题
■核心提示
7月20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东北伊春国有林权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伊春试点的启动,意味着我国有林区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
这个改革申请了10年,经历了各种艰难困阻。在试点期间,“林改”需要解决评估缺失、收益分配和如何市场化等各种难题。
□本报记者 刘伟 黑龙江伊春报道
徐长思又可以心安理得地与自己的山林为伴了。
徐长思的林地有33公顷。
这片林地之前是国家的。2003年4月,徐长思以8万多元的价格从黑龙江省伊春市桃山林业局买下,合同期限70年。
“以前政策没有下来,总有一些担心,怕政策变了,林子长成了不让采伐咋办?”8月31日,站在整饬一新的林地里,徐长思对记者说,“现在总算是踏实了”。
7月20日,国家林业局对外宣布,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进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试点改革,同时批准5个先行试点地方林业局,老徐所在的桃山林业局名列其中。
此后的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至此,我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微观操作阶段。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说,伊春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伊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肩负着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的任务。
这次林改从申请到批复,共酝酿了10年。尹艺经历了改革酝酿10年的所有困难。
他是伊春市资源林政局调查设计科科长。即便如此,尹艺知道,试点工作仍存在各种困难。因为,这是国有林的第一次林权改革,伊春也是全国唯一试点地区,改革的尺度和所处的条件,都处于摸索和完善阶段。
400元的“高工资”
伊春市桃山林业局的平均工资是261元。由于国有民业资源严重枯竭,导致林业职工贫穷。
王良选53岁,是徐长思所在的桃山林业局神树林场的工会主席,36年工龄,每月工资总额436元。工资是全林场中最高的。
神树林场现有职工452人,在岗73人,人平均工资不到370元,超过400元工资的,人数不过十几个。而伊春市整个桃山林业局的平均工资只有261元。
窘境来自于林木资源的枯竭。1996年,伊春地区木材的年产量开始从240万立方米减为136万立方米。根据国家林业局披露的资料,伊春现在可采伐的成熟林蓄积量由开发初期的3.2亿立方米下降到610万立方米,下降了98%.在伊春所属的16个林业局中,有12个局无成熟林可采,另4个局严重采伐。桃山林业局还有些林木可伐,但它一年也只能完成2万立方米的木材生产指标。而在以前,桃山一年能伐木60万立方米。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与伊春一样,我国其他国有林区也同步进入体制性、资源性、结构性和社会性四大痼疾的围困中,资源严重枯竭。这直接导致了林业职工普遍处于贫困状态。
“从1997年开始,除了林业管理人员,大部分的林业职工都处于无活可干的境地,下岗的占一半以上。”尹艺介绍说。
桃山林业局在册的8261名职工中,下岗分流的人数是4137人。“那些下岗的林业职工别的也不会干,只能给山下的农民干些锄草等零工,一年的收入也就二三千元。”作为工会主席,王良选经常会在职工中走动。
申请10年的“林改”
伊春林权改革申请10年,直到今年1月4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正式批复伊春试点。
桃山林业局是伊春林权试点中的试点。2003年,桃山就开始允许个人承包国有林。
“到今年正式试点开始前,已有9461公顷林地‘由国有变成了民有’”。桃山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高汉振说。
“那时,既没政策,上级也不支持,先行的试点走得百般艰难。”高汉振至今还记得,曾有国家某主管单位的负责人来视察,了解情况后甩出这样一句话:“你把林子都卖给了个人,我还管谁去?”
国有林权试点的阻难,尹艺体会更深。他参与了伊春林改试点申请的全过程。“申请于1996年就已开始。”尹回忆说,“当时林业部的答复是,伊春是国有林业区,不是地方林区,这个需要研究。”
“没人批,也没人敢批,国有林地所有权的转让,还没有先例”。当时参与试点申请的伊春市一位领导说。等到2000年,国家林业局下文否定了伊春的申请,理由是国务院没有明确林权改革问题。
当时有争议让尹艺记忆深刻:一是国有林地流转私有没有法律的依据;二是政府担心可能出现“一卖了之”的情况,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转机出现在9号文件的出台。“9号文件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尹艺说。
2003年6月,我国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文件规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此后,就是不断地给国家林业局上报试点方案。“每次上报的方案,最后保留的只有二三条,其余的都被否决了”,尹艺说,“方案我们改了20多次,省里向林业局上报的方案也前后修改了4次”。
2006年1月4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正式决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认为“伊春的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