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晚报记者 范永松实习生王欢)昨日,湖南籍货车在彭水县鞍子乡爆胎“震裂”居民房一事(见本报8月31日报道)得到最终解决。车方中国水电八局付清7800元赔偿款后,将被扣6天的货车开走。
中国水电八局工作人员湛南明介绍,本报报道后,彭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峰中队两名交警赶到当地,和村民所在地村委会主任一起给8户居民做工作。 经两天努力,村民们作出“重大让步”:自称冰箱压缩机被损坏的何代吉获得赔偿1800元,卷帘门被飞石击中的任昌川获得赔偿2000元,事发地对面声称房屋被震裂的冯小七得到2500元,另有3户“房屋被震裂”的村民也各得到500元。由于一户村民距事发地太远,没有得到赔偿。
以赔偿7800元解决此事,湛南明表现得很无奈:“加上车辆被扣的误工、以及现场司机的看守、往来车旅住宿等费用,此事总共花费接近2万元。代价太大。”
来源: 华龙网 2006-09-04 0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