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厅获悉,根据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到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2.74吨标准煤,水耗低于132立方米;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的比例达到50%。
根据我省气候特点和建筑设计,合理确定大型公共建筑的空调设置,宾馆、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大堂及公共区域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省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不低于25°C。
新增城镇路灯照明工程要严格执行节能监管,全部采用节能灯具。争取在2008年前,完成全省主要城镇路灯照明的节能改造。城镇的其他公共设施、宾馆商厦、单位办公场所和居民住宅都要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
加强市、县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管网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漏耗损失。新建住宅楼和办公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学校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都要安装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
在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和部分面积较大的居民住宅小区中推行中水回用管线设计,开展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试点。2008年起,全省景观、园林绿化、洗车要禁止使用清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