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王海燕)潘登辉出生才两个多月,本应在家好好休息,却被妈妈抱着在烈日下四处奔走。这几天,他妈妈带着还喝奶的他,寻找他狠心的亲生父亲,索取抚养费。
经人介绍认识毛某某
潘女士是安徽省金寨县人,今年36岁。 她说,2005年中秋节,做生意的她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毛某某和其他几个男人。当时,离异的她带着一个5岁的女儿,女儿时常喊着她要爸爸。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她决定从这几个男人中挑选一个疼爱女儿的,再重新过日子。
潘女士说,毛某某对女儿很好,很快赢得了女儿的欢心。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她很快也接受了毛某某。两人随后开始同居。去年10月份,她带着他回老家,简单地摆酒席,还拍了婚纱照。两人虽然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家人和亲戚朋友都认可了他是她的老公。
在同居的日子里,有一次潘女士发现存折上少了1万元,便询问毛某某。做装修的毛某某说搞工程需要买材料,就拿1万元先垫着了。后来她经过毛某某的哥哥才知道,毛某某拿着这1万元,带着原老婆孩子去旅游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潘女士辛苦攒下的6万余元先后被毛某某花光。
生子后才知对方有妻
2006年6月18日,潘女士生下了她和毛某某的儿子,取名潘登辉。在孩子出生前,毛某某跟她说,要到广州去投标一个工程,需要钱。经不住他的絮叨,她跟朋友借了几千元给他。孩子出生那天,毛某某不在身边。而孩子满月后,毛某某才回来,跟她说因为涉及一个小案子,他被抓进监狱了好些天。
潘女士通过电话查询,找到毛某某的哥哥,被告知毛某某拿着那几千元回了老家,人好好的,根本没有被抓一事。她知道自己被骗了,而令她更伤心的是,7月18日至21日期间,回到浙江的毛某某老婆发来短信到她侄女手机上,她才如梦初醒:原来毛某某是有妻室的。
7月23日早晨,毛某某偷偷溜走了。潘女士找到毛某某在海口市坡博村的住处,没找到人。她多次打电话,他要么不接,要不就是关机。近段时间,潘女士身心疲惫,孤助无望。她一边带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一边四处打听毛某某的住处。一个星期以来,她打听到毛某某搬到府城去了,便马上寻找,仍未果。
向法院起诉索抚养费
现在,潘女士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一日三餐都没法保证。她也知道,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的孩子应与合法婚姻生孩子享受同样的权益,她要为孩子争取抚养费。8月24日,她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毛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支付至18岁止;支付教育费至上完大学止。其中,抚养费要求一次性支付。
从这份民事起诉状上,记者看到,毛某某出生于1969年7月1日,为浙江省江山市石门镇灵岗口村人。根据潘女士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多次拨打均被告知“您拨叫的手机因故停止使用”。潘女士说,现在毛某某到处躲避她,住所不定,法院的传票无法送达他本人。
海南大弘律师事物所刘长征律师说,如果由于被告的原因,传票无法送达。原告可以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由法院在地方媒体上刊登公告。从刊登之日起60天后,如果被告仍不到法院领取传票,便视为已送达。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仍可开庭审理,也可以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