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要求执业律师每年要办两件法援案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通讯员杨鹏程安徽省社会专职律师每人每年需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兼职律师每人每年一件。安徽省司法厅近日就加强社会执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出明确意见。
安徽省司法厅批转在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执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在本省范围内不受所在地域限制,履行义务的方式有三种,既可以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还可以资折抵援助,律师可自行选择。律师自行选择交费的,应在下一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前向其所属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交付折抵援助费用。省直及合肥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400元,其他省辖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300元,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200元。同时,安徽省司法厅还将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执业律师办理法援案,将有助于促进安徽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化。对此,法律援助机构将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年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予以通报。律师、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