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出运政稽查隐情
导读
黑龙江省肇东市运管站工作人员在夜间拦车检查时,把“执法车”停在行车道上,将车道占去三分之一。受检司机不得不跨过道路中间的双实线,躲避来往车辆,接受检查。 惨剧发生了,一位司机酒后驾车撞上了“执法车”,受检司机和其中一名稽查人员躲避不及,被撞身亡。
记者在调查这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运管站不仅存在着是否依法稽查问题,还存在着更让人瞠目的问题:8名稽查人员只有3名有稽查证,且大多数人没有正式编制。而这,是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中明确禁止的。
法制网记者 郭毅
“死了还要对自己被撞死负责任,我的外甥死得太冤了!”
9月2日,王成发在黑龙江省肇东市运管站工作的外甥徐立峰已经意外死亡快60天了,可说起外甥的死,51岁的王成发还是时而泣声,时而怒吼:“立峰那天休息,一位姓王的队长打电话通知他,晚上路查。他连饭都没吃,就赶回去出勤。可谁知就再也回不来了。他才28岁,脱下军装只有3个月……”
“我们问运管站立峰因公死亡咋算?”王成发提高了嗓音,“他们说,交通肇事死亡,找肇事方呗。那因公的部分咋办?运管站的一个负责人说,啥因公?交通肇事还有你们家徐立峰40%的责任呢!”王成发的声调震得电话嗡嗡直响。
运管站工作人员为何会意外死亡?蹊跷的事故善后过程究竟包藏着怎样的隐情。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运政稽查车违规停在行车道稽查人员受检人双双被撞死
相关知情人向记者回忆了事故发生当天的情景。
7月6日22时许,肇东市全封闭的正阳大街上,两辆坐有稽查人员的轿车由东向西不紧不慢地行驶着,其中一辆车中坐着肇东市运管站稽查四队队长王续强和三队队长谭辉,他们正仔细暸望着过往车辆。“对面来了一辆180带斗农用车,拦住它检查。”驾驶员许长福顺势就把捷达车骑着道路上的慢行线停下,把10.4米的单向路宽占去了3.5米。
“停车检查。”坐在另一辆车中的运管站工作人员李瑞跨过道路中间的双实线,拦住了那辆农用车。
“俺是肇源的,拉点破纸壳到肇东卖。俺的车啥手续都有。”掏着票证,解释着来意,48岁的车主张国良忙不迭地躲避着来往车辆,跨过道路中间的双实线走向拦车检查的人们。
这时,哈大高速肇东管理处车队队长邓某开着一辆江铃客货车去单位值班,在正阳街上向西,刚转过环岛见不远处有车,就鸣笛变道,可他又立即发现前车是停在路上!宽阔的全封闭六车道,又是夜间,邓某车开得挺快,加上喝了点酒,在不该停车的地方遇到了停放的车辆!邓某猛踩刹车,狠打方向盘……
“砰”!江铃车还是撞上了停在慢车道上的捷达车,随后冲向路中,更大的惨祸发生了:捷达车前正在查验张国良车辆手续的徐立峰、李瑞、许长福等人,见江铃车撞了过来连忙四处躲避。但徐立峰、许长福和农用车主张国良还是被江铃车撞倒。徐立峰和张国良不治身亡。
7月26日,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委员会认定:邓某饮酒后超速驾驶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许长福驾驶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是导致两车相撞事故的次要原因;路上运管站人员许长福、徐立峰和受检人员张国良违法在车行道内停留,其行为也是导致与客货车相撞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邓某负主要责任,许长福负两车相撞事故的次要责任;路上3人许长福、徐立峰和张国良分别负各自与车相撞事故的次要责任。
车祸撞出问题一堆稽查员竟无稽查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肇东市运管站不仅存在着是否依法稽查问题,还存在着更让人瞠目的问题:
徐立峰、张国良和许长福被撞时,肇东运管站8个在场的稽查人员,按队长王续强的说法,只有他、谭辉和徐立峰有执法证,是肇东市人民政府发的,“我们都是长期在运管站工作,但没有正式编制。”
记者了解到,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稽查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行政稽查证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核发的稽查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正式在编职工。
据交警部门介绍,徐立峰、张国良和许长福被撞后,交警问稽查人员:你们知道不知道这里不让停车?他们有的说知道,有的说不知道。
而《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明确规定:路检路查必须严格按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检查站进行。夜间指挥一律使用停车示意灯进行,同时要求稽查人员加着反光背心。
此外,《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还规定:进行检查工作时应在检查前方200米处设立“检查”警示牌,不得双向同时拦截检查车辆。法制网肇东(黑龙江)9月3日电
记者手记
一次交通事故撞出肇东市运管站如此之多的问题,这不能不让人吃惊。
正如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行政法专家张恩学所说,从表层上看,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还能考虑到相应的执法程序,可能这起事故就能避免。但从问题的更深层面上讲,如果相关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行政权的本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的惨剧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张恩学说,行政权膨胀是其与生俱来的特性,正因为如此,现代文明政府必须考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控制。本案中反映出的问题并不在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而是一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认知问题。(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