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负责人就今年第二期项目申报工作答记者问
自2004年9月,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面向全社会开展项目资助工作以来,至今已实施了4期项目资助。经过评审,共有316个项目获得了资助(含投资),资助总额近1.5亿元。 在新一轮项目资助工作即将开始前,为了满足广大项目申报者的要求,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基金会负责人。
1.今年第一期的项目资助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现在实行一年两次申报,今年第一期共受理申报项目306个。经过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审定委员会审定,最后有86个项目获得了本期的资助(含投资项目和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金额共计2770.3万元。
评委们认为,由于在申报受理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因此,尽管进入评审的项目数量有所减少,但本期的项目申报质量高于以往,进入评审的项目整体质量也较以前有所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通过评审的项目入选率上升了12.1个百分点,获得资助项目的总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由于对影视剧项目资助(含投资)的重点逐渐从制作向剧本创作倾斜,因此,对影视剧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有所加强,但用于对影视项目的投入资金总额则有一定缩减。
2.这期项目资助在资助重点等方面会有哪些调整?
本会实施项目资助以来,始终对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民族性、公益性的优秀作品和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又根据上海文化艺术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资助机制。为了不断提升上海文艺的原创能力,多出优秀作品,这一期的项目资助,本会将进一步关注创作作品和项目,将资助重点放在文学、戏剧、音舞、影视、美术、群众文艺等各个艺术门类的创作上;特别是对那些有创意、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原创作品和优秀项目,将加大扶持力度。对活动类项目,本会主要是通过资助一些具有广泛影响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要求活动举办方有一定的自筹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3.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项目申报质量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申报者务必认真对待。从以往几期的申报中,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一是申报者的诚信问题。现在有不少项目都是有几家单位联合开展的,但出面申报的一般是主办单位或者主要出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申报者在申报前应告知并征得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合作单位的同意,同时如实在申报材料中填写上有关单位,并加盖公章。对资金预算等内容的填写,也务必实事求是,切不可随意增加“水份”,或故意隐瞒资金筹集、预期收入等情况。本会在组织评审时已加强了对这些方面的审核,即使当时未发现而获得了资助,还有资助项目监管办公室对获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监管,一旦发现不诚信等问题,肯定会影响到对该项目的资助。二是项目的策划问题。从申报情况看,有些项目的策划材料显然是为申报而“急就章”赶写出来的,对实施项目的目的、内容、经费来源以及何时、何地、何人、如何做等问题,都未经过很认真的思考,因此,往往缺少新的创意,在运作的可行性上也存在一定问题,这样的项目在评审时自然缺乏竞争力。三是申报时间问题。本会规定了集中申报受理的期限,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项目。建议申报者“赶早不赶晚”,这样,如果申报受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还有及时修改弥补的余地。
4.如何申报舞台演出补贴?
从这一期开始,本会将受理舞台演出补贴的申报。根据《舞台演出补贴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本会主要对符合条件的下乡场演出、学生场演出、公益场演出及外省市优秀剧目来沪深入基层演出等实行补贴,这次受理的是2006年上半年的演出补贴申报,申报时需提交《舞台演出补贴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申报受理点设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场处(北京东路2号)。有关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会网站“资助实施细则”栏查询。
5.基金会下设的一些专项基金是否同步接受项目申报?
目前本会下设的面向全社会实施项目资助的专项基金主要有:上海文艺人才专项基金、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等。这几个专项基金都隶属于本会,但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时具有相对独立性,接受申报的具体时间也有所不同。凡涉及到文艺人才方面的项目,按上海文艺人才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涉及到图书出版方面的项目,按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所属单位的项目,按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所属类别,分别向有关方面申报项目资助。
此外,上海还有其他的资助平台,如资助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的出版基金等,凡涉及到这方面的项目,可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本会不再另行受理这类项目的申报。 |